您当前位置:首页 >>党建工作
玉溪市中小学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内容录入者:史兴荣      录入时间:2009-11-24

 

按照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玉溪市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就玉溪市中小学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中小学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事业担负着为党和国家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使命。中央提出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把教育事业摆在了重要的战略位置。中小学教育是教育事业的基础工程。在中小学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对于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教育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的建设工作,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各级党委、政府对教育的高度重视,全市中小学教育迈入规模扩大、质量提升的快车道,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是,目前我市中小学教育发展总体水平仍然偏低,与教育事业全面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与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教育资源多样化、优质化的需求不相适应,与加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不相适应,一些影响和制约学校科学发展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对中小学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中小学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学习实践活动,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准确把握中小学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

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促进科学发展、维护边疆安定、增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云南”和市委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生态、保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具体要求以及玉溪教育“抓基础、重内涵、打品牌”这一主题,牢牢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更加注重取得实效,更加注重简便易行,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更加注重强化基层,更加注重统筹协调,使学习实践活动实现 “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科学发展”目标,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一)提高思想认识,就是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努力在“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办什么样的学校,怎样办好学校”这两个根本性问题上形成共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解决突出问题,就是要找准并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学校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办学理念、办学思路、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学校党的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学生德育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师生员工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等。

(三)加强基层组织,就是要全面推进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壮大党员队伍,强化组织功能,创新活动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在学校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提高中小学党组织在推进科学发展中的执行力,努力把中小学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中小学党员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

(四)促进科学发展,就是要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这一根本任务上见到新成效。

三、扎实做好中小学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

学习实践活动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从 2009 9 月开始,集中活动时间不少于4个月,另外安排2个月时间,用于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和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3个阶段主要抓好7项工作:

(一)精心组织学习。要从学校实际出发,灵活安排学习时间,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视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推广一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党员。要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活动,组织党员群众重温党的执政历史,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巨大成就,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要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培训,重点办好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学习班和中层干部培训班,根据教师、学生、管理服务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等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综合运用论坛、讲座、网络和科学发展观进课堂等方式,通过举办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学习载体组织好学习。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实际,组织党员开展讨论,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努力在事关学校科学发展的重要问题上形成共识。

(二)深入调研走访。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一线、深入学生、深入家庭、面向社会,采取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校园网、发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围绕创新办学理念、提高办学质量、突出办学特色、提升创新水平、建设和谐校园等进行深入调研,广泛了解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党员教师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这一主题,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学校领导干部要开展以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为内容的“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倡导在中小学校党组织开展理念创新、师德创优、管理创效,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的“三创一促”等活动。

(四)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学校要认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其他学校召开党支部(党总支)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要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分析检查在推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重查找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领导干部着重查找思想观念、工作能力和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的原因,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认真做好准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开展谈心交心,沟通思想,增进理解,互相帮助,加强团结,认真撰写发言材料,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党支部(党总支)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围绕党组织和党员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这一主题进行分析检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党员意识,明确改进方向。

(五)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和分析检查材料。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学校要撰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分析检查报告要充分运用学习调研、走访讨论、民主生活会的成果,充分反映学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情况,简明扼要地概述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学校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的原因。要及时总结和提炼学习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新认识,提出今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学校事业改革发展的主要方向、总体思路、工作要求和主要举措,以及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具体措施。分析检查报告要突出检查分析问题、理清科学发展思路、明确改进措施这个重点。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起草工作。分析检查报告初稿形成后,召开党组织扩大会议充分讨论,并以适当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其他学校党组织要对调研走访中征求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形成简要的分析检查材料,为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打好基础。

(六)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和整改落实措施。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学校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按照查找出来问题的轻重缓急,提出整改落实的目标和时限要求,逐项明确责任人,落实具体责任,使整改落实工作有章可循。其他学校要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整改落实方案和整改落实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做出承诺,接受监督。

(七)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按照整改落实方案的要求,解决学校发展思路不清、发展信心不足、发展方式落后、发展质量不高、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着力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着力整顿家长学生普遍关注的教育乱收费、校园安全、重成绩轻素质、教师和学生心理健康等问题,构建和谐校园;着力解决少数党员理想信念不坚定,党员意识薄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不好。少数党员干部思想不端正,工作不扎实,个别党员干部甚至以权谋私、违法乱纪。少数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够强等问题,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落实情况,要及时做好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要认真总结经验,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做好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清理一批规章制度,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创新一批有利于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要及时做好总结工作。适时组织群众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群众满意度低的中小学,要认真分析原因,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补课”。

四、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各县区、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和各参学中小学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明确领导责任。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关系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各县区教育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县区、本系统中小学的学习实践活动。学校党组织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党组织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在组织广大党员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同时,学校党组织要注意邀请党外负责人参加有关活动,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

(二)加强检查指导。市、县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出的巡回检查组和指导检查组,要加强对中小学学习实践活动的检查指导。各县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统筹安排,向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所有中小学派出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员或指导小组,指导要更加具体明确。要尽力为中小学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提供条件,帮助克服遇到的困难。

(三)强化舆论引导。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学校实际,充分利用专题网站、校园广播电视、校报专栏、专题论坛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做法、经验和成效,努力营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正确处理好学校日常工作与学习实践活动的关系,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市委“五保”目标要求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各项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上一条:玉溪市中小学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 下一条:关于建立玉溪市中小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联系点的决定
教育资源类常用链接
Copyright © 2008 玉溪市教育局 版权所有
玉溪市教育局主办  玉溪市教育局电教馆承办
昆明易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承建并提供技术支持
你是本站第 位访客!当前在线人数
滇ICP备 05001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