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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党组织:
为做好年终的党建常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今年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评一并进行。请各党委和各直属支部按照年初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及《量化考核表》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于12月16日前将自查报告交市教育局党委办公室。同时报一名参加目标管理考评的党务干部。局党委将在12月17日至19日期间组织考评组进行考评。
2、各党组织要按照玉组通【2008】10号、云组发【2008】3号、中组发【2008】3号文件《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于12月22日到定点银行上缴党费,并把缴费单子交市教育局计财处,同时开取缴费发票;把《党费收支、结存情况表》交党办。
3、请各学校12月30日前上报《2008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年报表》、《党员名册》、《年内党员增减名册》纸质材料和《党内统计年报表》、“信息上报”电子材料。
4、各党委、各直属支部都要按照党员民主评议的要求开展年终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并于12月30日前上报评议总结材料。
5、按照局党委“两年评选表彰一次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的决定,请各党组织结合年终党员民主评议的情况、按照分配的名额和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并如实填写《中共玉溪市教育局委员会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登记表》,于2009年1月10日前上报局党委办公室,经局党委审查批准后进行表彰。填表时请在呈报单位意见栏写明是作为优秀共产党员表彰、还是作为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
6、为体现党的温暖和关怀,每年“春节”期间党组织都要对生活遇到困难的党员进行慰问。届时,局党委将对特困党员进行慰问,各党组织如有特困党员的,请于2009年1月10日前将《中共玉溪市教育局委员会困难党员登记表》上报局党委办公室。
7、请各党组织对全年的党建工作认真作出总结,并于12月30日前报局党委办公室。总结和自查报告均可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局党办电子邮箱号码:dwb@yx.yn.cn
8、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党委办公室联系。
中共玉溪市教育局委员会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