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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电教[2009]22号
各州(市)、县(区、市)电教馆、室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09年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师〔2009〕7号)精神,云南省电教系统主要承担培训期间的网上管理和资源、技术服务工作,州(市)、县(区、市)电教部门负责本地的远程教育培训组织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为使“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培训工作取得实效,经与教育厅师范处研究决定,举办“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培训人员:各州(市)电化教育馆选派管理人员1名,各县(市、区)电教室选派技术人员1名,分为A、B两个培训班,A、B班分配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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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班(共73人) |
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昭通市、普洱市、怒江州
迪庆州及所辖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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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班(共72人) |
临沧市、文山州、红河州、版纳州、楚雄州、大理州、德宏州、丽江市及所辖县(市、区) |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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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
报到时间 |
报到地点 |
培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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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班 |
7月9日下午 |
昆明市龙泉路2号教育培训大厦一楼大厅(教育厅旁) |
7月10日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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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班 |
7月10日 |
昆明市龙泉路2号教育培训大厦一楼大厅(教育厅旁) |
7月11日全天 |
2、培训地点:云南省教育厅大楼13楼计算机教室
三、培训内容
1、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新思考网、百年树人网高中新课程改革培训平台操作与应用;
2、教师注册账号的管理;
3、对本地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四、其他
1、要求各州市教育局电教馆组织所辖县(市、区)技术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2、本次培训的培训费、食宿费由培训主办方承担,往返交通费自理。
3、要求所有参培人员注意出行安全。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