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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
(2007-2010)
编制《云南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全体公民的食品安全意识,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的重要举措。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宗旨,紧紧围绕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大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创新食品安全宣传形式和内容,全面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为保障和促进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4-5年深入、扎实、持久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方位的宣传教育网络体系,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得到普及,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显著增强,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岗位培训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监管能力明显增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透明,舆论监督及时有效。全社会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倡导安全、健康饮食的社会风尚初步形成。
三、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各项任务,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以人为本,注重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努力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出发,抓住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广泛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因地制宜,形式多样。根据不同宣传教育对象、地区的特点, 积极开展试点,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推广。结合实际,整合资源,探索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和灵活多样的运作机制,利用多种途径,采取征文比赛、知识竞赛、开辟媒体专栏、举办展览、制作公益广告、制作专题节目、讲座答疑、问卷调查、网上交流等多种方式,面向全社会开展多层次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正面宣传为主,加强舆论引导。积极构建网络宣传平台,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把握舆论导向,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建立食品安全问题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完善和演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方面权威信息,积极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五)围绕宣传主题,打造活动平台。各州市和相关部门要制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并列入日常工作安排。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不同对象,有所侧重地开展阶段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日常宣传教育与集中宣传教育的有机结合,特别要做好元旦、春节、中秋和黄金周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首责意识,促进依法经营;增强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倡导消费者依法维权;增强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科学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服务水平。
(二)宣传食品安全科学理念和相关标准知识,提高食品监管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标准知识水平,促进食品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和食品安全自控能力的不断提高,夯实我省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基础。
(三)宣传优秀企业、优良品牌和优质产品,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信任程度。
(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提高广大农民食品安全风险意识,树立科学、理性的食品消费观念,提高广大农民的安全和健康水平。
(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科学、准确、全面地报道食品安全形势和发生的各类事件;充分报道有关部门执法成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案件取得的成效;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褒奖遵纪守法行为,曝光漠视食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重点对象及宣教内容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其中重点对象是社区居民、农(牧、渔)民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中小学校师生、集中供餐用餐的单位及负责人,特别是“少、远、散”人员。
(一)社区居民、农(牧、渔)民。了解食品原料、储藏、制作、烹调、消费等食品安全基本常识,增强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自我保护能力,养成科学饮食的习惯,树立依法维权的意识,做食品安全的自觉维护者。农(牧、渔)民应了解和掌握农业生产投入品的基本安全知识,自觉抵制有害物质的投入,按标准使用农药、抗生素、激素、添加剂等物质,从源头保障食品安全。
(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以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为重点,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观念,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学习,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提高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食品生产经营者。学习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规范等知识,树立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首责意识和品牌意识”,提高保障食品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教育系统、教育工作者和学生。教育系统要组织在学校内进行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教育工作者要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学生了解食品安全基本常识,让学生从小培养良好的生活和饮食习惯,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自我保护能力。
(五)集中供餐用餐单位及责任人。针对集中供餐用餐中食品安全的特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集中供餐用餐单位负责人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集体用餐者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六)“少、远、散”人员。我省地处偏避高原地区,少数民族聚居、边远艰苦和生活在崇山峻岭的散居人员众多,这些地区多数是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加之长期以来养成的食生、食杂和偏好食野生动、植物的生活习性,食品安全方面存在较大隐患。针对这种情况,要加大宣传的力度和密度,特别要做好季节性的宣传,要教育他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掌握科学的烹饪方法,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杜绝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纲要》在本地区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新闻媒体要肩负起社会责任,积极参与、配合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3、落实宣传教育经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安排相应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正常开展。
(二)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广播等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加大食品安全舆论宣传力度。
1、各级宣传主管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宣传纳入工作计划,围绕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协调、组织新闻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发布公益广告和消费警示,倡导科学、健康的食品安全消费观念,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2、省市各主要新闻媒体要根据食品安全形势,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报道活动,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食品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大力推广食品安全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揭露、曝光忽视食品安全、违法生产经营伪劣食品的行为,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要体现真实性和客观公正性,防止以偏概全和主观臆断,避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或引起社会恐慌。
(三)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
1、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主题活动。
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街道和居委会的作用,积极推进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橱窗,定期开展群众性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安全社区建设。
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积极推进学校开设食品安全课程,系统讲解、普及食品安全基本知识。通过夏令营、冬令营、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多种形式的课外活动,使学生受到丰富多彩的食品安全教育。
开展“食品安全进村入户”活动。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作队的作用,积极推进农村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橱窗,采用张贴海报、漫画和举办公益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食品安全常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构建“食品安全义务宣传员”网络。与各级共青团组织合作,结合每年寒暑假期间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发挥大学生食品安全义务宣传员的作用。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食品安全义务宣传员的选择面,鼓励、吸纳社会各界关心食品安全的人士为义务宣传员,形成全方位的社会宣传网络。
2、通过食品安全简报、内部参考资料等,向各级领导通报全省食品安全的状况及变化趋势,定期邀请各级领导参加有关食品安全的座谈会、研讨会以及面向公众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及时向各级领导传递各类食品安全信息。
3、建立食品安全网站,通过互联网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常识和食品安全质量状况以及政府部门重大食品安全举措、成效,加强监管部门与公众间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推进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制度,统一发布重要食品安全信息。
4、逐步完善食品安全公众参与机制,形成以群众举报奖励、信访制度、新闻舆论监督制度、公民监督参与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公众参与制度。
5、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树立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氛围。探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四)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1、对食品从业人员坚持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有关职能部门、行业组织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企业职工的自觉行为。
2、各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把在职人员的培训纳入计划。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对从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干部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学习,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服务水平。
3、重视对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要深入到田间地头,大力宣传“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向农民传授农业种植、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农民自觉抵制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
6.在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尽量不到人多拥挤、空气污浊的场所;不得已必须去时,最好戴口罩。
7.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也可减少感染的机会或减轻流感症状。
8.防控呼吸道传染病,关键要做到 “四早”,即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建立学校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对早期发现传染病非常重要,特别是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因此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或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并落实建立学校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告知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
(2)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并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作好相应的防控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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