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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第一次预警通知
内容录入者:admin      录入时间:2008-07-07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第一次预警通知

教体艺厅[200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 (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卫生部3月12日公布了今年2月全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居前位的包括肺结核、痢疾、麻疹,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居前位的包括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腮腺炎、风疹,其中呼吸道传染病有明显增长的趋势,麻疹病例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68.43%,风疹病例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33.87%。我部历年收到的各地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也表明,春季是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麻疹、水痘、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等呼吸道传染病在学生中高发的时期。

     为预防控制呼吸道传染病流行事件在学校发生和蔓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我部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及时进行工作部署,加大检查与指导力度。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告。要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使学生了解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增强学生防病意识和能力。要主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并在其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附件:呼吸道传染病防控重点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呼吸道传染病防控重点

1.保持良好的个人及环境卫生。

2.勤洗手,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不用污浊的毛巾擦手。双手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如打喷嚏后)应立即洗手。

3.打喷嚏或咳嗽时应用手帕或纸巾掩住口鼻,避免飞沫污染他人。患者在家或外出时佩戴口罩,以免传染他人。

4.均衡饮食、适量运动、充足休息,避免过度疲劳。

5.学校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场所每天应开窗通风数次,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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