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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教育局 文件
玉教基[2006]15号
玉溪市教育局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现将“云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县区、学校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卫生法》、《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各项管理、监督措施,消除学校卫生安全隐患。
二、各县区、学校开展的检查和自查,按照教育部的检查要求和内容进行,做到检查工作无遗漏。
三、积极与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在完成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工作的同时,配合好县区卫生监督所开展“秋季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四、各县区、学校完成检查、自查工作后,在2006年10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同时传电子文档(邮箱号:yx.jcjy@163.com)。
市教育局将在市直学校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抽查的学校、时间另行通知。
二00六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教育 食品卫生 检查 通知
抄 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玉溪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9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