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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卫生城市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内容录入者:admin      录入时间:2008-07-07

玉溪市教育局 文件
 
玉教基[2006]14号


关于印发《玉溪市教育局迎接省第七次卫生城市

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红塔区教育局、玉溪师院、市直学校:

经研究决定,现将《玉溪市教育局迎接省第七次卫生城市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做好创建卫生城市的各项工作。

附:《玉溪市教育局迎接省第七次卫生城市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00六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教育  卫生  方案  通知                      

抄  送: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玉溪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9月1日 印发  

 

附:

《玉溪市教育局迎接省第七次卫生城市

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玉溪市中心城区迎接省第七次卫生城市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玉溪市教育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特制定迎接省第七次卫生城市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贯彻实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抓实学校健康教育,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倡导师生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预防学校传染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流行。

二、 工作目标

    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积极措施,在明确的工作时限内进行认真进行整改,确保通过省检查组的检查。

三、  工作任务(工作时限:2006年9月12日前完成)

(一)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落实各项创卫迎检工作,明确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目标。

(二)红塔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执行“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认真开设健康教育课,开课率为100%,学生卫生知识知晓率、卫生行为形成率达到90%以上。

区教育局和中心城区中小学校要对“学校健康教育评价表”中8项指标的落实情况(1、课时;2、教材与教具;8、教案;9、师资培训;12、开课率;13、书面考核;15、头发与指甲;16、面部及衣着),进行认真的复查和准备。

(三)各高校、中等专业学校、高(职)中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讲座,并将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及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归档。

(四)学校环境卫生、食品卫生、除“四害”工作。各校应积极参与市政府“创国家卫生城市达标单位”活动(玉政办发[2005]92号),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评。

教育行政机关、学校及学校教师生活小区要进行环境卫生的集中整治,并长期保持清洁卫生的环境。

(五)各学校要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标语、健康教育宣传栏进行创建工作宣传,营造创建卫生城市的校园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对创建工作认识。

(二)强化安全意识。在创卫期间进行除“四害”投放药品要进行宣传和熟悉投放要求,在校园、宿舍卫生的清洁中,要注意师生安全。

(三)投入创卫资金,对卫生设施进行改造维修,配备卫生设备,改善卫生基础设施。

(四)开展好自评、自查和接受上级检查。

(五)做好创建工作的汇报,汇报材料主要反映2005年、2006年两年创建工作情况。

(六)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创卫临时性工作任务。

(八)成立学校迎检小组。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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