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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玉溪市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名册的
通 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按照《玉溪市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实施方案》的考核要求,作如下通知。
一、县区教育局在各学校自查的基础上进行考核后,确定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全县中学、乡镇中心小学的示范学校数必须达到50%的比例),将示范校名册于2006年12月1日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刘家伟 电话、传真:2022563 电子信箱:yx.jcjy@163.com 。
二、市教育局、市禁毒委办公室检查组将在2006年12月上旬对各县区上报的示范学校和市直学校进行抽查,经考核验收后由市禁毒委办公室和市教育局授牌。
玉溪市教育局
2006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