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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教育局
文件
玉溪市人事局
玉教人[2010]5号
关于2010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人事(人事劳动)局,市直相关单位:
为了保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的布置安排,现就我市2010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
1、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规定条件、程序和方法做好本单位拟晋升人员的申报、推荐、评审等工作。评审推荐前要将本单位的空余岗位数、推荐的程序、方法和拟晋升人员情况等进行公告;评审中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评审结束后,对经评审通过的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人事劳动)部门要对所属单位的推荐、评审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不按规定公开推荐、评审的单位评审结果无效。
3、根据省人事厅、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申报评审人员所学和现在所教学科必须是相同、相近或相关的学科。
二、严格执行《关于贯彻〈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玉人事通[2007]33号)的有关规定,上报推荐评审材料时必须提供有效证件。县(区)需参加职称计算机模块考试的单位见附件1。
三、推荐评审要求的专业年限和履职年限以足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申报高级的计算截止统一为2010年6月30日,申报中、初级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0年12月30日。凡专业年限和履职年限未达所申报职称规定年限的,一律不予申报、推荐和评审。
四、认真做好因工作变动需要变更和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工作,逾期责任自负。凡不需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审(或参加资格考试)的,各单位应按照玉人事通[2010]21号文件规定的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凡需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审(或参加资格考试)的,按本通知或其它系列资格考试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办理。
五、继续按照《关于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教人[2001]28号文件精神,做好社会力量所办学校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各县(区)教育、人事部门要关心和重视社会力量所办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层次评审的原则,认真受理各档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评审工作,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扩大服务领域。社会力量所办学校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上,申报条件与公办教师相同。
六、上报材料要求。
1、各县(区)教育局、市直相关单位需按云职改办字[1995]4号、云职改办字[1996]8号和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按程序和要求将材料整理好后统一报送市教育局人事师训科。
2、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统一用A4纸,涉及复印件的材料由所在单位对照原件核实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核查属实”字样,并由经办人签名。
3、单位需提供如下材料:
(1)《玉溪市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评议名册》(申报中级的填报)、《二O一O年度资格、评审名册》(申报高级的填报)一式二份(用计算机打印),统一用Excel中文电子表格制作;同时报送与“名册”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一份。《玉溪市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评议名册》可以到玉溪人事网站www.yxrs.gov.cn下载表格样式。
(2)单位推荐情况报告一份(内容包括:1、单位是否实行评聘分开,核定岗位数、实际使用数、空余情况、本年度拟计划使用数;2、推荐的方法和程序;3、推荐人员名单)。
4、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其中(2)款的材料要按顺序制作目录装订成册):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高级一式二份,中级一式一份。
(2)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份、《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多个学历的应提供多个学历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职称外语成绩单》或《玉溪市职称外语免试(只需参加考试)人员申请表》、《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培训)合格证》或《玉溪市职称计算机免试(只需参加考试)人员申请表》、履职以来继续教育依据(其中申报中学高级教师的人员,还须提交由省教厅颁发的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册中的合格学分记录)、业绩奖励、论文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3)《履职考核表》每学年度一份,至2008~2009学年度止,按晋升上一级职务所需最低履职年限提供。
(4)代表性论文及两位同行专家分别鉴定的意见(申报高级的提供)。
(5)双肩挑的学校党政领导及其他管理人员近三年(2007年3月至2010年2月)所任课程的全部教案。县(区)学校的由县(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查,市直学校的由教务处审查,并提供书面结论(签章)。
5、所提供材料须准确、真实,若弄虚作假,将取消评审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上报材料的时间。
1、需专家鉴定的论文,中专、中学系列于4月9日交市教育局人事师训科,农职院高教系列于5月18日送审。
2、推荐评审的材料,中专、中小学系列申报高、中级的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2010年5月4日上午;农职院申报高校高、中级的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2010年7月2日。
八、评审费按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云价费发[1998]13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报送材料时一并交付。
九、评审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及中评委评审(议)意见的有关说明依照往年执行。
十、未及事项按省市文件和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的规定执行。
附件1:各县(区)教育系统需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模块考试的单位
附件2: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要求
附件3:资料袋封面样表
附件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附件5:玉溪市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评议名册(中、初级)
附件6: 资格评审评议名册(高级)
附件7:玉溪市职称外语免试(只需参加考试)人员申请表
附件8:玉溪市职称计算机免试(只需参加考试)人员申请表
附件9:玉溪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推荐情况报告单
玉 溪 市 教 育 局 玉 溪 市 人 事 局
二0一0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教师职务 评审 通知 玉溪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 3月11日印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