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199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范围》的通知
内容录入者:admin      录入时间:2008-07-02

【时 效 性】有效

【法规名称】国家教委关于印发《199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范围》的通知

【颁布部门】国家教委

【颁布日期】1992年12月31日

【实施日期】1992年12月31日

【正  文】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199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范围》的通知


通知

  现将《一九九三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范围》印发给你们。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按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按此“范围”指导高中毕业生复习。

  199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范围

  199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化学、历史、地理、英语、俄语、日语科范围仍是1986年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的《全日制中学教学大纲》。另一些科目不能完全按照《全日制中学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考试。特作如下说明:

  语文科:1990年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的《全日制中学语文教学大纲》修订本。

  数学科:《全日制中学数学教学大纲》(1986年版)。对文科考生“反三角函数和三角方程”,“不等式的性质和证明”及“参数方程和极坐标”不作要求。

  物理科:《全日制中学物理教学大纲》(1986年版)的高中部分。

  生物科:《全日制中学生生理卫生教学大纲》、《全日制中学生物教学大纲》(1986年版)。其中植物学、动物学部分不作要求。

  政治科考试范围另行发文。

  经高中毕业会考,并试行国家教育委员会规定的高考新科目组考试的范围另行发文。



上一条:中央中共、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下一条:关于在中专、中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的意见
教育资源类常用链接
Copyright © 2008 玉溪市教育局 版权所有
玉溪市教育局主办  玉溪市教育局电教馆承办
昆明易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承建并提供技术支持
你是本站第 位访客!
滇ICP备 05001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