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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效 性】有效
【法规名称】国家教委关于印发《199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范围》的通知
【颁布部门】国家教委
【颁布日期】1992年12月31日
【实施日期】1992年12月31日
【正 文】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199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范围》的通知
通知
现将《一九九三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范围》印发给你们。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按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按此“范围”指导高中毕业生复习。
199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范围
199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化学、历史、地理、英语、俄语、日语科范围仍是1986年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的《全日制中学教学大纲》。另一些科目不能完全按照《全日制中学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考试。特作如下说明:
语文科:1990年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的《全日制中学语文教学大纲》修订本。
数学科:《全日制中学数学教学大纲》(1986年版)。对文科考生“反三角函数和三角方程”,“不等式的性质和证明”及“参数方程和极坐标”不作要求。
物理科:《全日制中学物理教学大纲》(1986年版)的高中部分。
生物科:《全日制中学生生理卫生教学大纲》、《全日制中学生物教学大纲》(1986年版)。其中植物学、动物学部分不作要求。
政治科考试范围另行发文。
经高中毕业会考,并试行国家教育委员会规定的高考新科目组考试的范围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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