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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费改革中确保农村义务教育 持续健康发展 ——在全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玉溪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局长 李世华 (2003年7月31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实行农村税费改革,是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加快农业发展、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一项重大决策。这项改革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农民、农村、农业问题的解决,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事关全局,意义重大。 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是推进农村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教育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税费改革的重要意义并服从、服务于税费改革,积极主动地做好税费改革的各项工作,抓住农村税费改革的契机,推动我市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和发展。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统一思想 积极主动 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 按照省里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税费改革工作今年在全市全面推行,教育部门一定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确保税费改革中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当作今年工作的一件大事,主动工作,探索建立新形势下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保障机制。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县区教育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从大局出发,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要求上来,切实落实中央关于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要求。只要坚定信心,认识到位,措施得力,就一定能够做好工作。 2、深入调研,主动工作。 各级教育部门,要及早准备,及早开展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有关领导要齐心协力抓。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教育局将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各县(区)教育局也要成立领导小组,抽调懂政策、熟业务、敬业精神强的得力人员集中力量开展工作,当好税费改革的参谋。在工作中,要发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做到“三个主动”。 一是主动调查研究。主动把实际情况搞清楚,是科学制订税费改革中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方案的基础。在这方面,教育部门责任重大,要求教育部门积极主动地了解“财政帐”,深入细致算清“教育账”。首先,要了解“财政帐”。要主动与县(区)税改办联系,详细了解本县(区)税费改革方案。要弄清楚农村税费改革改了些什么,怎么改的,对教育将产生什么影响;知道税费改革前后县、乡财政收支变化情况,各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情况,做到心中有大“数”。其次,要算清“教育帐”。第一个是需求帐,要按照“三保”要求,按现有教职工人数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省级补贴标准,算清保工资需要多少钱;根据农村中小学在校生人数和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算清保运转需要多少钱;根据现有中小学危房面积,算清保安全需要多少钱,农村中小学进一步发展所需的必要投入是多少。第二个是经费来源帐,根据税改方案,算清税费改革后可能安排给义务教育的钱是多少。第三个是缺口帐,根据需求和实际安排的投入,算清经费缺口有多大。算缺口帐时,要算清因为取消农村教育费附加、教育集资而减少的收入。在计算农村教育费附加和集资时,既不能按普九高峰期的数,也不能仅按去年降低以后的数,要按正常年份的数。刚才,孙市长在讲话中已明确,由于各县(区)征收农村教育费附加执行政策不均衡,已全额征收的,按实际征收计算,没有足额征收的,要按政策足额计算。同时,还要算清一些因实行税费改革而减少的临时性收入。这些收入不管是否符合规定,但它确实是目前维持学校运转经费的一部分。只要这几笔帐算清楚了,就可以对税费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情况有比较准确的判断和把握,就能够有针对性地提出措施建议。 二是主动汇报沟通。税费改革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进行的,教育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政府汇报农村义务教育的情况,包括税费改革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影响,教育部门进行学校布局调整,定编核编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合理安排教育资源等方面的工作,以及在税费改革中,如何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建立规范投入体制的建议。要与税费改革工作部门、财政、人事、编制、农业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多反映实际情况,让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理解教育,了解教育,支持教育。 三是主动学习和宣传。税费改革是一项重大社会变革,政策性很强、政治性很强。我们教育部门的同志只有认真学习中央关于税费改革和教育改革的有关方针政策,吃透精神,提高认识,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才能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同时,要加强宣传。要宣传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战略地位,要宣传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关于基础教育和农村义务教育重要意义的论述,要宣传农村义务教育和解决“三农”问题的关系。要结合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基础教育工作会和《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基础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宣传贯彻中央关于在税费改革中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要求,使之形成一个良好的改革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 3、积极探索,努力促进制度创新。 在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过程中,要立足长远,建立机制, 促进制度建设。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三保”措施,建立保障玉溪市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规范的、稳定增长的经费投入机制。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分担义务教育经费的责任,将各级政府承担义务教育的责任用制度予以明确并切实落实到位。 4、积极稳妥地推进相关改革。 要继续深化中小学教职工人事制度改革。各地要抓住税费改革这一契机,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在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基础上,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行中小学教师聘任制,通过适当的考试考核等方式,淘汰不合格教师。 要加强教职工编制管理。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加快我市中小学编制核定和管理工作。 5、确保规定落实到位。 孔书记、孙市长多次强调,检验农村税费改革是否成功的标准,主要是“三个确保”:确保农民负担得到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由于税费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原有的投入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经费来源渠道减少,如何在税费改革中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不减少一直是我局关注的问题,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一定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主动、积极地配合有关部门,确保各项规定的落实。一是调查算账要抓紧抓实;二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要抓紧抓实;三是推动实施方案中明确教育经费占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的合理比例要抓紧抓实。这些工作很关键,一定要抓紧抓好。 二、在税费改革中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 必须重视和解决好的主要问题 在税费改革中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落实工作涉及面广,加之广大农村经济基础薄弱,从江川县的试点情况看,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工作中必将面临许多困难,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建立由县足额按时发放教职工工资的机制。 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是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主要任务。目前,全市按时发放教师工资工作总体执行较好,但个别县也出现了不能按时发放的现象。因此,我们切切不可有丝毫的松懈,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 2、建立确保农村学校公用经费的机制。 各县区要严格执行市里转发的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的核定和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教[2003]60号文件)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开支标准,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需求。 一是学校按政策收取的杂费全部用于公用经费开支。学校收取的杂费、借读费收入要全部用于弥补学校公用经费不足、学校内改考核工资和学校发展的开支,不得用于平衡政府的财政预算,不得从中提取任何性质的调节基金。学校代收的课本费,由学校直接用于购买课本。 二是县级政府必须安排学校公用经费。县级政府要按学生人数和省级规定标准拨付学校公用经费,并按照法律规定保证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逐年增加。有条件的乡镇,也要适当安排学校公用经费。 三是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经费和新增农业税中,要安排一部分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并争取明确比例,形成规范。 四是如果省里安排实行“一费制”,各级政府都要安排专项资金,对因实行“一费制"形成的经费缺口,予以补足。 3、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学校建设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市委市政府已将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确定为“民心工程”。据统计,全市有中小学危房12.9万平方米,通过排危,到2003年底,全市农村中小学仍有约8.9万平方米D级危房。此外,每年还将新增6000多平方米的D级危房。及时消除中小学危房,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建立危房勘查、鉴定和及时改造的长期工作机制。 要将危房改造和学校建设纳入县级事业发展计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在市里将改造中小学危房列为“民心工程”的基础上,各县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要切出一定比例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要设立危房改造和学校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消除危房,改善办学条件。同时,要继续实施教育布局调整,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4、严格管理,坚决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 各县要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的工作思路,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大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力度。要充分认识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收费使用管理,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解决乱收费问题,我们对学校的要求是明确的,大家务必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同时要关心学校,切实解决必需的经费投入问题。要认真研究收费的政策,该明确的收费要明确,该制止的要坚决制止。 5、积极探索化解乡村教育债务问题。 据2003年5月组织的全市教育负债情况调查,截止2002年12月31日农村中小学“普九”欠债约为4.2亿元,由于债主追索债务而影响农村中小学正常教学秩序的事件屡有发生。对这个问题,大多数地方还没有找到解决办法,普遍感到压力很大。 国务院在部署今年税费改革工作时,已明确提出要积极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措施和办法。农村中小学“普九”建设所欠债务是乡村债务的一部分,也应积极探索化解办法。由于欠债问题情况复杂,化解难度很大,既要认真对待,又不能操之过急,草率行事。“普九”建设所欠债务应由县、乡政府将债务承担下来,让学校得到解脱。债权单位和个人不能因追索债务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强迫学校停课、将师生逐出校园及其它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的行为,地方政府要坚决制止。在化解乡村债务时,要优先化解教育债务。 同志们,农村税费改革政策性强,任务重。我们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这一重要机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把市委市政府关于在税费改革中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要求落到实处,为促进建立有利于农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体制,推动农村教育积极、均衡、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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