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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县教育局党委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做到五个结合
内容录入者:yx      录入时间:2010-09-01

    8月11日,元江县教育局党委召集局机关全体党员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修订颁布,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对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局党委要求,学习贯彻《条例》,要努力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各基层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教育教学工作中心,找准“创先争优”活动与理论学习的切入点,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在教育系统营造浓厚的理论学习氛围,讲究学习方法,注重实效,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读书与研讨相结合,从而全面提高党员的理论素质。

    二是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相结合。“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各基层党组织要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切实加强教职员工思想教育。

    三是与发展党员工作相结合。按照党章要求,严格履行发展工作程序,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公示制,注重发展教学一线教师,努力提高党员发展工作质量。认真搞好党员培训工作,组织好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训。

    四是与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相结合。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健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形成组合科学、富有活力的领导班子。

    五是与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工作相结合。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赋予机关党组织的监督职责,从实际出发,不断完善监督措施,健全监督程序,增强监督效果。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各项规定和廉政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元江县教育局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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