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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进 当先锋 服务贫困家庭学生圆梦大学
内容录入者:      录入时间:2010-08-13

 

江川县教育局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按照《江川县教育局党委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和《江川县教育局党委优秀共产党员标准》的要求,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服务人民群众为根本,以优质的服务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惠民政策措施,服务贫困家庭学生圆梦大学。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岗位职责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江川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自2009年启动,2010年组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分管教育的副县长、教育局、财政局等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配置工作人员和相关设备,建立了较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和管理网络。为做好2010年本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江川县教育局早谋划、早安排,抽调计财室、教育股相关人员参与学生资助贷款工作,提前组织培训,掌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设立咨询岗、办理岗、审核岗和档案资料岗,并以创先争优活动提出的优秀共产党员标准为要求,以服务贫困大学生为宗旨,明确岗位职责,做到亮证上岗、微笑待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帮助因贫而无法完成大学学业的学生圆大学梦,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贫困家庭、贫困大学生的关爱和支持。

二、严把贷款条件,明确工作程序

学生资助中心严把贷款条件,真正服务贫困家庭,确保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人家庭、遭受天灾人祸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家庭、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偏远山区农村困难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的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大学学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程序为:学生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网站(学生在线)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后,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打印申请表,领取相关表格到村民小组、村委会和乡镇审核,之后交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贷款合同。贷款合同审核通过后,11月中旬放发贷款资金至学生帐户和高校帐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父母一方担任共同贷款人,在签订合同时,共同贷款人必须到场签字认可,合同方可生效。

三、惠民成效明显,深得群众好评

由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了贷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切实减轻了贫困家庭的经济负担,使贫困家庭学生能顺利完成大学学业,为今后该家庭脱贫致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09年江川县共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人数298人,贷款资金总额154.6万元,县财政上缴风险补偿金1.7万元,贷款人数、贷款金额在全市各县区中均居首位。2010年,江川县高考上线人数创历史新高,达1848人,上线率达96.86%,考虑到大学生人数多、规模大的实际,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进一步扩大贷款规模,预计江川今年将办理贷款合同500多份。现正组织在校大学生签订贷款合同,截止8月12日,共审批在校大学生贷款申请275份,签订贷款合同164份。自8月16日起将组织新考取大学的贫困生办理贷款工作。

江川县教育局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的窗口,抓住契机,切实负起责任,以更大的决心、更优质的服务,全面做好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为江川经济社会发展和高原湖泊生态县建设培养更多更好的人才。(江川县教育局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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